好,“ 关于此事请到版务交流解决!”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09-18 10:29:56 / 个人分类:脚步

查看( 309 ) / 评论( 17 )
好,“ 关于此事请到版务交流解决!”

(“此事”指解除转贴加精事件)

既然北青居委主任都号召了,我就谈一谈:
我们认识到:

QUOTE:


....斑竹间要保持团结,有不同意见或是新的举措,应该先在管理团队提出待...后再执行。我们当时都没有表示不接受,因为“步调一致才能的胜利”,我们必须团结,才能更好的团结网友把原创搞好。...


这认识和纤纤月的话一点都不矛盾:

QUOTE:

纤纤月 (北青居委会主任)

#11发表于 2007-9-17 13:44  资料      
论坛肯定会随时出现各种状况。

作为管理人员:
第一:要及时互相沟通。
第二:找到较为合理的解决办法。
第三:各级管理人员随时提出新的管理意见,修改论坛不合理的规定。
.......


我们被告知、认知的和纤纤月主任的话,完全一致,坚决拥护,应该坚决执行!

QUOTE:

纤纤月说: 关于此事请到版务交流解决!
还说:论坛肯定会随时出现各种状况,及时找到解决办法才是王道。呵呵~~~
作斑竹半年,无论怎么忙,也应该知道原版主的有关规定,也应该“发现”转贴加精的事实,也可以有许多时间提出看法、建议,而不是现在一发现有转贴加精,才感觉这是问题。就算是都没有看到、都没有发现,现在看见有转贴精华,才感觉这是个问题,而这个问题的“紧迫性”竟然还到了顾不上与其他几位斑竹“及时互相沟通”,和其他斑竹一起“找到较合理的解决办法”,来不及给一点时间让其他几位斑竹、“各级管理人员提出新的管理意见”,就违背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定及当初的承诺,独自一人把“精华”删除,并说没有“先例”,当网友指出有先例后,竟然“干脆利落”取消原来所有转贴的加精!而且事后竟然还是不与其他有关人员后补“沟通”——请看各回帖时间,绝不是“来不及”的问题!
     这样有“气魄”,何尝把有关规定及其他管理人员、其他斑竹放在眼里!是不是很有点“老子天下第一”的豪气?

QUOTE:

纤纤月:
至少这件事情两位斑竹应该私下进行沟通。对于板子如何管理,互相切磋,而不是进行内部“战争”。
说得对极了,所以,我才什么都不说,哪怕网友误解我有什么“心情”,也是我不对“某人独自解除转贴精华”一事评论的原因。所以我这样回答:

QUOTE:

我不能在这里说什么。 不是因为什么“心情”,而是我应该这样做。
现在,我之所以敢于谈点看法,完全是出自对青坛的热爱,“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”,相信绝大多数的人不会向这样的“榜样”看齐,但也不敢保证没有更“牛”的人,既然开了“先斩后奏”、事后又不作任何说明的先例,就更有理由作“任我行”了!当然就算有更“牛”的人和事,也还是能解决,但何不现在理论清楚?
    还因为纤纤月说: 关于此事请到版务交流解决!所以我才愿意把以上看法谈出。
    我还申明就现象谈看法,对事不对人!

注:因为事情发生在我板,有的人不会去版务交流,所以在这里发一个。




[ 本帖最后由 紫檀林 于 2007-9-18 10:26 编辑 ]

TAG: 脚步
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09-18 10:28:49
还是“ 关于此事请到版务交流解决”吧!!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09-18 11:01:46
补充说明:这个贴是【版务交流】《 123-----投诉“文学原创”》的#15回帖,因为事出在本版,特转过来请大家参详参详。

发现版务的务错了,特来改改。

[ 本帖最后由 紫檀林 于 2007-9-19 05:57 编辑 ]
丝丝小雨的夜的个人空间 丝丝小雨的夜 发布于2007-09-18 12:17:54
明天又是一个艳阳照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09-19 06:09:33

QUOTE:

原帖由 丝丝小雨的夜 于 2007-9-18 12:17 发表
明天又是一个艳阳照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艳阳天好。
但是,也喜欢丝丝小雨,而且还有许多人喜欢呢。
3hhello发布于2007-09-19 11:22:41
莫非这么清洁高雅陶冶之初,也会有其他论坛那样的无聊吵吗?
偶只想看好文,其他与偶无关
看多了论坛的无聊
想找个适合居住的地方活着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09-19 11:51:46
回复 6# 的帖子
你放心,这只是偶然!
丝丝小雨的夜的个人空间 丝丝小雨的夜 发布于2007-09-19 20:30:19
回复 5# 的帖子

还有好多的人喜欢呢?嘻嘻!说的小雨都飘飘然了,呵呵!
丝丝小雨的夜的个人空间 丝丝小雨的夜 发布于2007-09-19 20:34:48

QUOTE:

原帖由 紫檀林 于 2007-9-19 11:51 发表
你放心,这只是偶然!
希望偶然很快的过去,大家彼此多一些谅解和宽容,相信……明天更美好!

小雨一直很喜欢一句话,那就是:

谅解……是增加感情的基础
猜疑……是伤害感情的条件
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09-19 20:39:20
小雨,你见我猜疑谁了? 只不过就事论事、被动回应而已。
丝丝小雨的夜的个人空间 丝丝小雨的夜 发布于2007-09-19 22:41:08
回复 10# 的帖子
论坛里这么多的人,真是不好猜,也许是曾经来论坛的朋友吧!
丝丝小雨的夜的个人空间 丝丝小雨的夜 发布于2007-09-19 22:42:36
回复 10# 的帖子
这个朋友,也许小雨认识,但是好像他有好久都没有来了。
3hhello发布于2007-09-19 23:02:45
接  着  看             热    闹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10-23 09:03:32

QUOTE:

原帖由 紫檀林 于 2007-9-18 10:28 发表
还是“ 关于此事请到版务交流解决”吧!!
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11-30 07:13:20
欢欢 发表于 版务交流 » 123-----投诉“文学原创” 的35#帖
版务交流 » 123-----投诉“文学原创”
http://bbs.ynet.com/redirect.php ... o=lastpost#lastpost
合欢   发表于 2007-11-29
谢谢大家对原创的关心与支持
总结了大家都意见和建议之后,关于转贴是否可以加精的问题作如下处理:
3.尊重网德,凡转载文章请务必在标题处注明“转载”或“ZT”字样,有条件的可标明出处。对优秀的作品,将会加入精华或推荐。为维护公正,免除不必要的麻烦,请大家互相监督,可随时短信与各斑竹联系。(《“文学原创”版版规》)

文学原创旨在给网友提供展示原创作品及作品交流的平台,组织写作和鼓励优秀文章也是促进交流的方式之一,无论原创还是转贴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展示和接受讨论。

另外很感谢网友、管理员的关心和建议,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。因为各斑竹工作方式或理解的不同很可能处理结果不同,如果有争议或者协调后不满时可以在第一时间通知版块的其他版主,我们会协商之后给予答复或重新处理。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12-01 13:32:13
关于 15# 帖
此帖是关于“转贴加精”讨论的结论,有必要留下,今后依据执行。
紫檀林间 紫檀林 发布于2007-12-02 07:08:54
为了让误会的网友解除误会,特地回帖提上来,……
合欢的个人空间 合欢 发布于2007-12-02 08:25:38
呵呵,告一段落,此帖关闭。有新的疑问发在疑问建议帖子里
我来说两句

(可选)

日历

« 2008-09-04  
 123456
78910111213
14151617181920
21222324252627
282930    

数据统计

  • 访问量: 20026
  • 日志数: 293
  • 文件数: 22
  • 建立时间: 2006-11-09
  • 更新时间: 2008-08-27

RSS订阅

Open Toolb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