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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找遍了有利于己的统计数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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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8-04 15:05:36
/ 个人分类:我的社会评论
国家税务总局找遍了有利于己的统计数字
——中国税负还嫌不高?
主要内容: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份报告,说中国税负还很低,还要逐步提高,这些数据引用得合理吗?不能把信手拣来、趋利避害的统计数字作为部门利益的工具,心中一点不装人民的利益啊。
针对今年5月份有报道称:中国在“全球税负痛苦指数”排行名列亚洲第一、全球第三(亦有称第二),国家税务总局在当即予以否认的基础上,8月2日正式发出报告文件,罗列种种统计数据证明: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。并且进一步指出:随着经济发展和效益改善,以及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,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将进一步呈提高趋势。
国税总局罗列的数据有:1、我国宏观税负最高值是2005年的15.65%,而2000年后工业化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22%,比我国高出约7个百分点。2、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现在上升很快, 2004年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达到19.33%,而同期我国宏观税负为15.12%。3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缴款的增长速度高于税收收入的增长,如果计算在内,2005年我国宏观税负为19.39%,而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为低2.11%,其它发展中国家为26.52%。
出台这样的报告,能否结束国外对中国宏观税负过高的争论,现在还不得而知。但想让国人完全信服并接受,恐怕很难,特别对于国税总局“还要进一步提高税负”的想法,甚至会引起公愤。因为这份报告完全是国税总局在自说自划,数据陈旧、来路不明,我们可以按过去官方统计数字“一向净往有利于己的方向说”的传统,可以推断出这样的结论:这份报告没有公信力的。
推论并非不严谨的臆断,因为在统计数据上出现口径不一致,甚至闹出笑话的部门不胜枚举:国家统计局关于房地产业的统计,从来就没有让人信服过,因为在计算商品房空置率、房价上涨比率等数据上,国家统计局出现了一系列、有明显政策引导性的错误;GDP统计暴露失真的问题也不是一年两年前的事了,2004年各省上报的GDP增长率为13.5%,而国家权威统计数据却只有9.3%;为了让电价、油价、水价能顺利上涨,发改委曾说中国的油价只及国外一半不到,而后来有学者统计后发现,中国的油价远远高出国外平均水平;前一段时间,与劳动保障有关的一个部门说“中国职工人均工资连续两位数涨了四年”,这让老百姓有些“雾里看花”,大家推测可能工资净是些老板涨了,然后“摊”到头上的。我们想想,现在的统计数据能不“偏听偏信”吗?同理,国税总局找一些2005年中国税率调整前的国外资料进行比对,这能让人相信吗?据了解,欧洲和大洋洲的许多国家实行“国民零征税”,国税总局会把这些国家计算在内吗?
由于统计的口径不同,出发点不同,统计数据往往受到长官意识的侵扰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美国发生了断桥事故,该国立即就有了“三分之一桥梁存在危险”的统计报告,而要是发生在我国身上,三分之一不知道会缩水到什么程度,这就叫“净往净往有利于已的方向说”。国税局2006年入库税金3.7万亿元,比前年上涨了22%,当然对国家的贡献不小,征税征得越多,这种贡献就越大,于是既要保持税收的高增长率,又要符合国际一般标准,就必须要拿找到净往好处说的依据作为借口了。
即使这份依据是准确的,纳税人除纳税以外还有一项更严重的负担,就是“费”,对这具有中国特色的“费”,报告也不能只字不提啊。有人口费、环保费、防汛费、城建费、工会费、高温费、车辆费、养路费等等,等等,据统计约占税负总额的50%,再包括超乎寻常的招待费、摊派费、赞助费等等,等等,中国的税负水平也许不是19.39%,而是28-29%,怎么也不可能是国税总局统计的那么低。计算国外数据的时候,都把它们算上去,计算国内数据的时候例外,这与“国防预算”的计算与国外存在争议有什么两样?
而且借用国家税务总局的报告,我们要发现:中国税负中用于福利的比工业化国家,甚至是其它发展中国家少之甚少,象瑞士、瑞典、挪威,虽然税负水平很高,但其福利水平也很高,单纯比较税负,就得出“还要提高税负”的结论是相当不准确的。如果真还要提高税负,老百姓的负担越来越重,政府的收入越来越多,而这部分收入并没有投入回报老百姓,那么,猪肉还要涨价,方便面还要涨,房价还要涨,什么都要涨价,最终最倒霉的还是老百姓。国税总局不能心中一点老百姓的利益不装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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