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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-27 10:29:36
记忆中的一个男人,高高瘦瘦,白净的脸,高鼻梁,带着细细的黑边眼镜,温文尔雅。
初次见面,他给了兄长般的问候和善意的微笑,没有多余的字。我从此带着淡淡的遐想,偶尔观望。那是种可有可无的情感,就像空中的一片云,淡淡的飘着。
一次不经意,我们靠近了,那片云却永远飘走了。
我们拉着手,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走着,高跟鞋的声音几乎把夜吵醒。他的手大大的,有暖暖的温度。初春的夜里,咋暖还寒,我的手心却在冒汗。他温柔的低头,带着笑,悠悠地问我为什么,是冷还是热。那一秒,路灯静静的见证了我的陶醉。
我们聊着天,他有问必答。我了解了他,了解了他的道貌岸然。站在我面前的依旧是那个外表高高瘦瘦,举止温文尔雅的男人,然而不再有神秘。我其实没有失望,因为人总有灰暗的一面。
他说他道貌岸然,我知道它其实是在与另一个自我斗争,他压抑,想找个角落释放,然后再回到那个光鲜亮丽的自我,好学生,好儿子,好男友,好哥们。而我,带着好奇与淡淡的遐想,于是从他安排得好的路径靠近,即使我知道靠近的不是那个遐想中的他,而是他的另一个自我。
他希望我耐心的听他剖析自我,揭开久不见阳光的暗处吹吹风,然后,像路人一样消失。某一天,他需要时,又适时地出现,扮演这个角色。我接受了他思想上的宣泄,带着好奇被打破的快感。
然而,他今晚要以一个男人的姿态出现,不是师兄。他呼出来的热气轻轻的扑在我的鼻上,带着些潮湿的感觉,我下意识的避开了。静谧的夜,幽暗的花园,一直遐想的男人,然而我却完全不在状态。他其实已经是一个弱者,带着乞讨的姿态,我却完全不会装傻,用说教打破了他的梦——这是我不讨男人喜欢的地方,在该糊涂的时候摆出智者和强者的清醒姿态。
他说送我回去。我知道他已经开始关闭今夜的自我,他要回到那个他,带着距离感离开。我却想抱一抱他,给今晚一个真实的结束。于是我们象征性的拥抱,没有体温和留恋的那种,然后他离开。
第二天他发短信,说一切结束,就当没有发生。我知道就算我昨晚妥协了,他还是会这样。我居然有莫名的不甘心,他却胆怯了。
我当然不会怎样。只是后悔,不该靠近,不该拨动那片云。如果它还在,我偶尔抬头望时,不会感到空旷。
或许多年后,我能渐渐淡忘,只记得在初春的夜里,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,用大大的手牵着我,慢慢地走在空旷的街上;只记得他暖暖的呼吸和低头的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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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-19 10:20:53
二姐从家里来北京,嘘寒问暖之后,拉起了家常。我这才知道,大姐(伯伯家的女儿)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,我那个禽兽不如的姐夫,不仅在外面花天酒地,找女人,赌钱,还对大姐实施家庭暴力,非打即骂,最近的一次,居然用铲子打大姐,吓的我十二岁的侄儿哭着跪下来央求他爸爸,这个禽兽才停下来。可怜我大姐全身是伤。这是大姐第多少次挨打,恐怕连她自己也数不清了。以前是动手,后来用皮带,用椅子……身体上的伤看得见,心里的伤呢,得有多深,多么血肉模糊啊!
二姐讲的时候表情很凝重,脸上的肌肉都抽搐着,我们都忍住眼泪,怕谁的第一滴眼泪流出来,就再也收不住。
晚上,我一夜未眠,捂在被子里再也忍不住哭了。北京下起了暴雨。我想,为什么不一雷劈死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呢,他死了,大姐就能见阳光了!
大姐当年很漂亮,家里又算是当地富有的,所以条件是很好的。嫁给这个男人,家里置办了所有的家具电器,连房子,也住的是大姐父母家的。
从结婚的第一年开始,他就暴露出了暴力的行为。他当过兵,退役后在县城里做个小警察,同事们说它是那种对犯人恨得下心也下得了手的人。
后来,这个男人去乡里当派出所的所长,不住在家里。于是找小姐,赌钱更是肆无忌惮。输了钱,又借,到最后一屁股债,就躲起来。别人就来姐姐开的服装店里要债,大姐自己开店赚的钱,大部分都给这个禽兽还债了。
这么多年,大姐也想过离婚,可是一看到可怜的孩子,就又忍不下心来。他对大姐忽好忽坏,对儿子倒是特别爱护。大姐守着这么多年的委屈,邻居们看了,都说是块石头抱在怀里久了也焐热了,何况是个人。
这次挨打,家里人都准备报案了,大姐也狠下来要离婚,这个禽兽又装出一幅好脸来。不离婚的原因,一方面大姐父母家的房子值好几百万,他不会轻易放弃;另一方面,大姐这样能把家里家外的事情打理的干干净净,照顾孩子,又能自己开店赚钱的女人,和他找的那些只想花钱的女人谁好谁坏,他心里也清楚得很。
他私底下威胁大姐,说离了婚,你们家人谁也别想好过,到时候就鱼死网破。他的狠是出了名的,也是能说到做到的。他是警察,是所长,枪里有两颗子弹,不想活了,也要拉个垫背的。大姐畏惧了,她本想离了婚自己远走他乡,但是年迈的父母呢,还没有成家的弟弟呢,他们的安全怎么办!这个禽兽要是真的对家人不利,闹得鸡犬不宁,惶惶终日,这也不是大姐要的结果,因为她宁愿自己受伤,也不愿连累家人。
面对家庭暴力,难道只能做沉默的羔羊吗?当自己连家人的安全都受到了威胁,该怎么办?我从来没有诅咒过人,那么今天我要诅咒它!如果真的有公平,那呢就让这个禽兽不如的男人早点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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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6-28 16:25:42
想起从前经常吃的一道菜,白水煮豆角,不放盐,就这么用旺火煮熟了。
豆角煮到半熟时颜色最好,是翠翠的绿,娇艳诱人,哦,简直是挑逗!带着一双水灵灵的眼,欲走还留地转身回眸,玲珑有致的身材,扭着恰到好处的弧度,你以为她要走了,却看到一方手绢从袖口滑出。此时橱者忍不住把火关掉,试图留住这极致的美。可是半生的豆角是有毒的,所以这是危险的美。爱,恨,忍着心,捡起手绢挣扎着,也有忍不住的,朝着烟雾缭绕的背影昏昏地走去,就这么错了。
等到豆角煮熟了,颜色从翠绿变成湿湿的深绿,身形也变得丰满圆润起来,像少女经过洗礼,蜕变成珠圆玉润的少妇,少了几分娇羞,多了成熟性感的韵味,一颦一笑,都落落大方。这时候的美是现成的,是经历磨炼的。你知道她是有故事的人,身上淡淡的迷人香,是时间的沉淀。煮豆角的水也升级成了汤,透着几分绿意,清澈见底。冒着缕缕的白气。等汤凉了,就这么一饮而尽,回味无穷。
怎么吃要看心情。
素着吃,慢慢品味,汤和豆安静的味道,让心情平静,远离浮躁。就像远离骚乱的都市,坠入一片世外桃源,无论是呼吸还是行走,都顺畅而自由。
如果想换一下平静,要几分热闹。那就做一碗蘸水,磨得细细的辣椒,经过炙热的油,浓浓地散着香。撒一点盐,一点葱花。把豆角就这么蘸着吃,人生的味道就丰富起来,咸的,辣的,荤的,素的。
小时候经常吃的一道菜,现在回忆起来,居然有这么多的味道与感触。
[ 本帖最后由 keyuanxiao 于 2007-6-28 16:22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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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4-25 15:11:21
四月,
末了,
抬眼望,
已是绿满枝头。
桃飘李飞,红绡香断,
是林妹妹梨花带雨的季节。
不知道
黛玉锦囊收艳骨,净土掩风流的姿态
还是不是男人们心目中的唯美,
而我
只想在这样的天气里自由徜徉,
张开每一个毛孔
呼吸,
感受。
居然有裸奔的欲望,
身体的,心灵的。
轻解罗裳,
还有如罗裳一样缠绕的结。
当肌肤与风相遇,
久违的感觉和尘封的记忆一起复活。
每一寸肌肤,
都仿佛在接受神圣的吻,
吻,
轻轻滑过,
柔软而醉人。
而毛孔,
在风拂过的一刹,
张开,接纳,然后陶醉。
空气中丝丝的凉,
拂袖而过,
回眸间,
暗香犹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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