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,《遵义晚报》报道了该市老城一休闲场所在门外竖起一块牌子,上书“日本人与狗不得入内”。据说这场所由几个年轻人经营,之前他们到工商部门进行过咨询。由于媒体介入,有相关人士出来作了表态,大意是,没有任何禁止与鼓励该类行为的条文,只是人们应把握一个度,那就是不应该歧视消费者......
哈哈,酉蕾宁忍俊不禁——对,不应该歧视消费者!
只是,如果我开了一个咖啡馆或茶楼,我可能也要歧视消费者的,第一便是狗——作为消费者,它不具备买单能力;第二肯定是日本人——虽然它具有濑户内海一样深的买单能力,但我就是看不惯,不高兴侍候,难道不行吗?
问天问地问你问他:日本人与狗,为啥一定得入内?

